富士通在日本控告南亞科技侵權,近日日本法院二審判決富士通勝訴並定讞,依照判決,南亞科需賠償富士通一億日圓、同時不准在日本銷售0.11微米及90奈米的DDR1、DDR2。
對此,南亞科昨(16)日除表委屈外,也強調主要市場在美國,影響有限,且雙方在美訴訟仍繼續進行,勝負未定。
南亞科指出,雙方的侵權訴訟起源於兩公司在協商IP交互授權的過程中無法取得共識。南亞科更透露,尤其感覺到富士通與其他記憶體廠間就IP的授權上,給其它業者的條件遠優於給南亞科,這點讓南亞科感到委屈且不公平,所以雙方最後才會走上法院。而南亞科更強調自家公司尊重且重視專利、IP的存在。
由於日本侵權官司是在二審就定讞的,因此,南亞科與富士通在日本的訴訟,已確定由富士通勝出。南亞科強調,該公司所生產的記憶體最主要境外銷售地是美國,因此此訴訟輸掉後、其實影響有限,再者,南亞科與富士通還有侵權訴訟仍在美國進行中,因此南亞科還是有機會的。
富士通是在2005年聲稱南亞科侵犯其與最佳化電路有關的DDR SDRAM記憶體專利技術,並提出訴訟,去年進行一審,而東京地方法院也在去年9月完成對這項專利權訴訟的審理,當時判決是南亞科技的日本分公司侵犯富士通專利,而南亞科則在收到法院正式判決書後進行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