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電信ADSL服務,搭售市內電話服務,昨日遭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處以三十萬元罰款,NCC並要求中華電信須在一個月內,停止上述搭售行為,並且同意讓既有ADSL用戶,停用附掛市話,停用市話後,民眾可少繳五十到九十五元不等月租費。
根據中華電信資費,ADSL附掛市話服務,住宅部分依區域不同,每月月租費五十到九十五元,非住宅部分月租費則為一九五至三六五元。
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,ADSL服務及市內電話服務,乃屬兩項獨立服務,中華電信早在民國八十七年首度陳報ADSL服務資費時,就以將用戶線電路成本納入計算,中華電信公司無訂定「專用用戶迴路ADSL服務」電路費之必要。
由於台固、速博與亞太三家固網業者,申租ADSL服務,無須搭售市內電話服務,中華電信搭售行為,有損害消費者權益,並有違公平競爭,NCC裁處罰鍰三十萬元,限期收文後一個月內改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