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名思義,IPv6 就是第六版的網際網路協定。由於目前使用之 IPv4 ( 格式如 211.32.16.15) 為 1970 年代所設計,並不符合目前寬頻網路,人人聯網、物物聯網的需求。所以在 90 年代中期,IPv6 便開始在 IETF (網際網路工程小組) 裡被提出,現而成為新一代網際網路之通訊標準。
IPv6 除了解決未來 IPv4 網址可能的短缺外,對於網路通訊安全性、保密性、網路品質 QoS 都有嚴格的要求,可說是數位匯流時代中,最核心的要素之一 。
目前除美國已宣示導入 IPv6 為下一代網路標準外,中國大陸與日本對於 IPv6 位址資源分配以及相關標準制定,最為積極。
台灣IPv6計劃
行政院 NICI 於 民國 90 年 10 月 26 日 第四次會議中決議成立「 IPv6 推動工作小組」,並擬定了 「我國 IPv6 建置發展計畫」 ,以分階段的方式推動 IPv6 全面建置。此計畫已納入行政院「挑戰 2008 :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」之 「數位台灣計畫 (eTaiwan) 」 中,自 2003 年起由政府政策帶領我國發展 IPv6 環境。本計劃主管機關由交通部電信總局(2006年起改為郵電司) , 計畫執行單位為 TWNIC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。 期望能藉由政府與民間之力量,相輔相成全面建立我國 IPv6 網路建設及應用環境,進而提升我國相關產業之競爭優勢,俾及早達成 e-Taiwan 資訊化優質網路社會之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