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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2008.05.09 外交掮客案 檢方第二度傳喚黃志芳說明
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偵辦外交部建交經費遭侵吞案,承辦檢察官黃謀信今天晚間以證人身分,第二度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到案,說明外交部委託金紀玖、吳思材兩名男子擔任中間人,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的整個過程。黃志芳於晚間八時十分許抵達台北地檢署,面對媒體詢問時不發一語。 外交部於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、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,委託金紀玖、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,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,由外交部存入三千萬美元,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。這筆款項遭到侵吞,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,北檢也分案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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